一個藝人在飯圈陌生粉中的口碑好不好,我覺得所屬的歌迷會(後援會)也負上很大的責任。


今天收到一個藝人的歌迷會來信,我簡直覺得“匪夷所思”,跟大家分享一下這件事。

這一週碰好我走了幾場演唱會+活動,所以拍下了幾位藝人的一些表演照片。按照我的慣例,我都會TAG藝人以及他們的歌迷會去分享他們家主子的照片。

我喜歡拍演唱會,無分是誰家的藝人,這個有follow我發佈的朋友都會知道。也正因如此,間中會收到一些粉絲的來信來詢問照片的事宜,基本上有禮貌的、不商用的、尊重照片拍攝版權的朋友我都會願意借出照片的,伸手黨除外。

由於我以往都主攻follow三隻(S.H.E),所以三葉草的歌迷來借照片比較多。這兩天,分別收到兩家藝人的歌迷會來信。當然其中一家是三隻的,而另一家是我這星期拍攝過的其一藝人的(不公開名字了,只希望他們有緣看見的話,自己比對一下吧)。

首先是三隻的其中一家大陸後援會,他們想借用我一張照片作易拉寶大型海報,供馥甄IF重慶場的時候使用。對話如圖,我一開始真的滿抗拒借東西給內地的(這個大家懂的~囧),所以我自己也先作小人說明水印版權的部份。然後對方給的回覆我覺得是作為一個藝人的後援會來說,很合資格亦很有素質,所以最後我也很樂意借圖給他們宣傳使用。(不刪名字,因為這件事上他們是值得讚揚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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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後今天,收到了第二家藝人的官方後援會來信,感覺真令人咋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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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征用」然後「刪水印」也沒有要標示拍攝者的意識,誰會借啊?!又不是你家的人。這麼高姿態來〝征用〞我只好直接說不借了。最後還要說「那麼他們不選用我的圖」。哇... 我是不是要說非常「榮幸」被看中,但我沒這個「福氣」去被你們歌迷會「選用」呢?!

就不知道拍攝者都是付錢購票來看演唱會的嗎?就不知道拍攝者的相機跟鏡頭都是要付錢買的嗎?就不知道拍攝者的照片是花費多少氣力跟技術換來的嗎?就不知道拍攝者是犧牲好好看一場演唱會的機會來為藝人拍照,為藝人「送禮」嗎?

怎麼你可以自己好好看一場演唱會,然後開心完就〝征用〞別人的辛勞隨意去做歌迷會想做的東西給你們的會員?!要推出名信片、要推出月厝、要推出海報什麼的,我怎麼不自己推出?!怎麼隨便就讓你們拿去用、拿去送人?

真的當場就給這家藝人打個折了。簡單說就是「粉絲行為,偶像買單」。拍攝好照片,希望給藝人打氣,然後被藝人的後援這樣亂來,誰會再想幫她拍?誰會再想分享?

版權意識你可以不懂,但尊重別人的勞力成果,這個是常識吧?

重點是,經營一個後援會的責任就等於該藝人的半個代言人了,後援會的質素如何,陌生粉就最直接聯繫到對該藝人的印象如何了,飯圈的生活就是如此。我被定型為田粉,被定型為三葉草,我拍了這麼多其他藝人的照片去分享,每次都有其他藝人的粉絲來謝謝我,都把我標示:謝謝三葉草。甚至有些因為我說了對方主子的好話而直言說他也開始喜歡S.H.E 喜歡三葉草了。

連我這麼一個路人都這樣,當後援會的朋友,真的要用「真心」、「良心」、「決心」、「虛心」、「善心」去好好經營啊。

By 又到半夜三更不吐不快的 Ghost.R.C 鬼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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